賽事規章

賽事相關
(未符合以下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報名與作品投稿事項
1.

作品計畫書電子檔請以 PDF 格式上傳,檔案上限 25M。

2.

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隊,不得跨隊參賽。每隊提交作品以 1 件為限。

3.

團隊中如有未滿18歲之參賽組員,需檢附由法定代理人簽立的「未滿18歲參賽同意書」電子檔,如入圍決賽需繳交正本。

4.

如以公司行號等營利性組織之名義參賽,請檢附「公司、組織參賽同意書」電子檔,如入圍決賽需繳交正本。

5.

未依交件時程規定繳交主辦單位規定之參賽相關資料及作品之團隊,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

6.

參賽團隊請確保投稿流程,若因網路或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完成作品投稿流程,由參賽團隊自行負責,主辦單位恕不負相關責任。

7.

如投稿格式有違賽事規則,或參賽資格不符,將以棄權論。

8.

參賽作品不得涉有誹謗、侮辱、不實、違反公共秩序、違反善良風俗或具有其他不法之內容,違反者主辦單位得直接取消參賽資格。

9.

參賽團隊應確保資料之真實性與正確性,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資料不實或冒用之情形,將取消該團隊參賽資格,已得獎團隊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如有致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損害,由參賽團隊負擔賠償責任,主辦單位不負相關責任。

競賽與評審相關事項
1.

為求競賽之品質,主辦單位有權調整入圍團隊之數目與獎項。

2.

如因賽事評分需求,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團隊提供其詳細原始設計資料文件。

3.

賽事過程中若發生任何技術性或非技術性問題,或遇重大事件,導致延誤本賽事正常進行,主辦單位得終止或延後本賽事。

4.

如有惡意以電腦程式或其他作為影響本賽事公平性,或有違法之行為者,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已得獎團隊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

入圍決賽注意事項

入圍決賽之團隊應遵守以下規範

1.

若未依規定交件時程前繳交主辦單位規定之參賽相關資料,將視同棄權並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相關補助金,已領取之團隊需全數繳回。

2.

團隊應出席本賽事賽程(包含但不限於相關活動,如:孵化輔導、決賽等),且應至少完成2次孵化輔導課程,若無故缺席(孵化輔導課程)或放棄決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相關補助金,已領取之團隊需全數繳回。

3.

組長為主要聯繫窗口,並須參與孵化輔導課程,始具資格參與決賽。其他團隊夥伴也歡迎參加,共同優化賽事作品。

其他說明
1.

參加本賽事者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

2.

主辦單位保留本賽事的修正、變更、最終解釋及取消本賽事的權利,若有相關異動將會公告於官方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授權相關
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
1.

參賽團隊所產生之各項資料與成果等內容,如計畫書、簡報、成品、影片、照片等,其智慧財產權歸該團隊所有,但須無償授權給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第三方)使用,包含但不限於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等,授權使用範圍限於「智在家鄉」活動相關的宣傳、推廣及主辦單位內部存檔或結案報告之用,將不另作為營利或其他範圍使用。

2.

參賽計畫或成品(以下統稱「作品」)可能因參與本賽事而喪失專利新穎性,進而影響其申請專利之權利。故參賽團隊如欲為作品申請專利,應自行於參賽前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申請。

3.

若作品有參考先前其它計畫或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等,或與他人開發之軟硬體、服務相似,應於計畫主動說明其差異性。若有使用他人原始碼或技術等,也應於計畫中主動說明並註明出處。

4.

參賽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不得冒用、拷貝、仿冒、抄襲、數據造假;且不得為已商品化之產品或服務。

5.

參賽團隊作品若曾獲得獎項或補助,已有類似內容或設計方向,仍可參與本賽事。惟基於本賽事著重作品原創程度,請於計畫中提示與前作差異、優化調整或新創部分,主辦單位將納入評分考量。

6.

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事項」第3項及第4項者,經主辦單位發現或他人檢舉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相關獎勵及補助如數繳回。若參賽作品涉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參賽者需自負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授權主辦單位事項
1.

參賽組員應同意提供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活動之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組員的個人資料。參賽團隊有權透過主辦單位連絡信箱提出要求使用、更正、補充、刪除參賽組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惟活動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活動。

2.

凡參與本競賽之參賽團隊,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參賽作品內容及參賽組員個人肖像權,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安排之宣傳規劃,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專訪、廣編報導等。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辦法

財團法人聯發科技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因舉辦「智在家鄉」聯發科技數位社會創新競賽(以下簡稱「本賽事」)之需求,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並依據本同意書之各項內容進行使用。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及幫助您瞭解本會如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個人資料提供同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之各項內容。

1.

蒐集目的及方式:本基金會之蒐集目的在於舉辦「智在家鄉」聯發科技數位社會創新競賽,進行報名、聯絡、確認參選資格、評審、撥款、進行賽事、落地支持計畫輔導、賽後團隊追蹤、活動宣傳規劃(包含但不限於媒體宣傳、廣編報導)等相關事宜。蒐集方式將透過線上報名或回收紙本報名表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本基金會(含本基金會委外廠商)將透過線上報名或回收紙本報名表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C001/辨識個人者:如相片、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 C002/辨識財務者: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
  • 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如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
  • C011/個人描述: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
  • C051/學校紀錄:大學、專科或其他學校等。
  • C052/資格或技術:如學歷資格、專業技術等。
3.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期間:「智在家鄉」聯發科技數位社會創新競賽賽事專案運作期間,或相關法令所規定之保存年限期間(以期限較長者為準)。
  • 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台灣地區。
  • 對象:本基金會、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集團企業)、本基金會之委外廠商及依法有權機關。
  •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為蒐集、處理及利用。
4.

提供個人資料者之權利

  • 您得依法請求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規範之個人權利,惟本賽事結束前提出刪除個人資料者,視同放棄參加本活動。相關權利包含: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 您請求前款之權利,應透過主辦單位連絡信箱來信為之,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內容以及連絡資訊;若未具備上述要件者,本基金會將通知您補件,於完成補件後始完成請求程序,並開始起算辦理期間,以避免因資料不備而損害您的權利。您向本基金會請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時,本基金會得視情形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5.

本基金會保有修訂本辦法之權利,並於修正本辦法內容後,將透過您所提供聯絡方式通知,如您未於通知後提出異議,表示您已同意所更改之內容。